第十一章 长河落日 第五十九节(3 / 8)
度给予了特殊的重视。
新的刑律把刑罚设为五等,分别是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五刑,并减轻罪罚力度,彻底废除了重罪连坐以及黥,劓、斩左右趾等肉刑。过去孝文皇帝废除连坐和肉刑,只是针对重罪十条以外的罪犯。这次李弘一改到底,彻底废除了。
重罪十条改为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、恶逆、不道、大不敬、不孝、不睦、不义、内乱,其定义和过去相比,有某些不同,但就是这些定义的差别,可以让很多人逃离杀无赦的惩罚。
出钱赎罪制在朝廷第一次改制的时候废除了,因为其弊端太大,也不符合“乱世当用重典”的原则,现在李玮又把它恢复了,而且其赎罪的范围非常大,从最轻的“杖十”到死刑,都可以出钱赎罪。这样既增加了朝廷的赋税收入,又缓和了各阶层、各势力之间的矛盾,同时也符合“与民修养”的国策,短期内对社稷稳定还是非常有利的。
另外,李玮在“出钱赎罪制”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个“官当制”,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罪刑,不过,李玮尤嫌不足,他依据周代的“八辟”制,别出心裁地创造了一个“八议制”,规定大汉有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亲自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,但犯了十条重罪者,不在八议、论赎之限。
“官当”和“八议”制对门阀世家、官僚士人极其有利,当然了,对北疆系的文武大吏也同样有利。很明显,李玮这是在为自己预留退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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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玮修改《九章律》,目的不言而喻,就是对门阀富豪们做出妥协。
黄猗的案子牵连甚广,如果继续追究下去,很可能演变成“谋反、谋大逆”,一旦此案的性质被定为“谋反、谋大逆”,那么所有受牵连的人都要掉脑袋。在目前这种情况下,门阀富豪们肯定要妥协,要退让,但问题是,必须给他们一个能接受的退让底线,这个底线就是保住脑袋,保住财富。
依据新刑律,所有的罪犯都构不成“重罪”,包括主犯黄猗、麴忠在内,他们都可以出钱赎罪,可以“官当”,有些人甚至还能依据“八议”制度免除所有的惩罚,比如受到牵连的太傅杨彪大人,只要长公主和天子不予追究,他还是可以继续担任太傅一职。
杨彪、荀攸和陈群仔细看完李玮的《刑律》修改草案后,顿时松了一口气。侥幸,侥幸,这位气势汹汹的丞相大人总算手下留情,没有象上次一样,挥起屠刀一杀到底。
“怎么样?”徐荣慢条斯理的问道,“诸位大人可有什么意见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