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、第4章 久别重逢(2 / 3)
句:“他们挺般配的,他老婆也很漂亮。”
小曼撇了撇嘴,鸡蛋里挑着骨头:“长得是漂亮,一看就像朵纤尘不染的小白莲,不过比起你,我觉得你比她有魅力。现在的男人,越来越没眼光了。”
我忍不住低低笑出声来,还有小曼在,这是我最大的庆幸。
从婚礼被放鸽子的事儿过去一个礼拜后,我开着新买的红色保时捷去了趟戚博铭的别墅。
推开别墅的门,一道戏觑的调笑声朝我劈头盖脸的丢了过来:“哟~何酥大明星来了,几日不见,更加美艳动人了,可就是不知心是不是越来越黑?”
我淡漠的瞥了眼坐在轮椅上的男人,清秀俊雅,从里到外透着股子书香气息,只是说起话来,嘴巴毒到让人想撕裂了他。
他叫戚淮琛,戚博铭的堂弟,盛名实力作家。不过他的拖稿名气,似乎比他的小说名气还要大。各种他拖稿的段子让人啼笑皆非。
听戚博铭说,戚淮琛十九岁之前是个完好的人,大学暑假在一次组织的露营中,为了救女朋友不慎跌落山涯,腰椎神经受损,才导致无法再正常走路。
后来女朋友只照顾了他两个月,便和他的好哥们搞到一起了,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,靠写作打发无聊的日子,才渐渐从过去的悲伤中走出来。
我自若的笑了笑,反击:“戚二少倒是白着,就是不知道拖稿的名声越来越黑了没有?”
只要用拖稿的事儿来堵他,他肯定憋红了脸,没办法反驳,嘀咕了句:“女人,你知道我最讨厌别人当着我的面,提‘拖稿’两个字!”
这模样有点孩子气,扒掉他高冷桀骜的面具,不过是只傲骄的纸老虎。
我没再与他较劲儿,越过他径自朝戚博铭的房间走去,满室刺鼻的酒精味儿,一地的空酒瓶子。我站在门口没有再走过去,因为床前有人在精心照顾着他。
看到我,女孩咬着下唇,一脸不甘的站起身,说:“博铭哥,我明天再来看你。”
女孩叫林晓洁,是戚博铭青梅竹马的邻家小妹妹,这些年了,落花有意,流水无情。林晓洁敌视的瞪了我一眼,擦肩而过。
“你还来做什么?”戚博铭的声音沙哑,没有了往日的义气风发,只有满满的委屈与怨恨。
我扣着手信包包,踩着高跟鞋,不紧不慢的走到了床前,在床沿坐下,他看着我,我看着他,无言的沉默。
他脸色泛着异样的红,我伸手探了探,轻叹了口气:“有点烧,吃药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