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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耽美小说 >末世之我的男人是军犬 > 第十八章 救人?

第十八章 救人?(1 / 4)

三人一犬用算不得慢,也算不得快的速度,离开了森林,其中不乏李博文的‘血泪’史。

一行人沿着丢满了废弃车辆的马路,百无聊赖的往前走着。

一路上没遇到什么丧尸,显然是前几天的暴动日将这周围散落的丧尸都召唤去了。

李博文和小金一前一后的小跑在前,吴宇慢悠悠的缀在后面,狼犬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脚边。

看着前面那一大一小,吴宇嘴角带着淡淡的弧度。

“阿罕,你真是捡到了一个好孩子。”

“呜呜。”当然,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。狼犬邀功般的扬起了头。

“是是,你很厉害。”吴宇好笑的摸摸狼犬的长鼻子,算是奖励。

狼犬立刻蹬鼻子上脸的用舌头舔得吴宇一手的口水。

“以前没觉得你那么喜欢舔人呀,这末世来了,你也变了呢。”吴宇将手在狼犬的皮毛上擦了两下,随口说道。

狼犬有些心虚的垂下眼睑,阿罕拥有正宗野狼的血统,它忠诚,服从,却很少卖萌。

吴宇并没有注意到狼犬的小动作,他看向前面的小孩,想到前几天,小孩站到他面前,那副倔强的小摸样。

“吴大哥,我也训练吧。”小金握着小拳头,扬着脸紧张的盯着吴宇。

“哦?为什么?”吴宇很好奇这个小孩那眼中迸发出来火热为那般。

“我要变强,我不能拖老大的后腿。”小金大声的说道,以前是没办法,他只能躲在老大后面,现在有机会,他一定不能错过。

吴宇看了小金一会儿,才缓缓的道,“训练很辛苦的。”

“没关系,我不怕幸苦。”这是答应他了,小金开心的笑了起来。

吴宇看着眼前的小孩,似乎看到了当年跟在峰哥后面的自己。

答应了小金后,吴宇从空间中拿出一套迷彩服,修修剪剪改成小金能穿的大小,给了小金。

小金惊喜的赶紧去穿好衣服,喜气洋洋的到狼犬身边的显摆,“老大,老大,你看,好不好看,是不是很帅呀。”

“呜呜。”狼犬围着小金慢慢的走了一圈,似乎在仔细的打量小金现在的模样,一副很满意的模样点点头。

“哈哈哈哈。”被认可后,小金高兴得蹦到李博文面前去炫耀,“看看,你还穿着衬衣,牛仔裤,看我这个多帅。”

李博文被这么一激后,便以一副哀怨的模样跟着吴宇转。

被看得有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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