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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二章 妖灵石(2 / 4)

手也未必能射的到,你这石头……太敷衍了吧。”

“你看好了。”

林沐雨淡淡一笑,猛然一屈身,整个人弹射得像是一只弓般,手中石头“刷”一道烈芒而去,速度太快,摩擦空气居然出现了火光,犹如一枚流星般的冲天而去。

“啪。”

鲜血迸溅中,狼隼从天而降,直落在不远处的草丛之中。

“……”

刘布衣的嘴巴已经合不上了,或许,他根本就不应该用常理來衡量眼前这个年轻的游侠,至今为止,林沐雨对自己的身份只字不提,所以刘布衣也只能认为他是一个游侠。

游侠,在天极大陆上到处都是,所谓游侠只不过是修炼武学,不愿耕种的一群人,有的武学修为臻于巅峰,成为一代宗师,有的只是初窥门径,最后成了横行乡里的流氓混混,大部分人都属于后一种,所以游侠根本配不上一个侠字,在他们的眼里沒有侠义可言,有的只是力量与金钱,哦,还有女人,这个是不能少的。

林沐雨脚踏灌木枝叶飞了过去,提起狼隼的尸体,果然是一头扁毛畜牲,但是比一般鹰隼的体型要大了许多,狼头被石头打碎了一大半,看起來有些狰狞,他扬起手掌凝聚火刀,一掌落下就把狼头切掉了,掌力将狼隼颈部烧焦,纵身一跃就來到了刘布衣身边,扬起狼隼道:“你看,这足够我们吃上三五顿了。”

“狼隼啊,我还从來沒有吃过狼隼呢……”刘布衣欣欣然。

“不就是吃个鸟肉,有那么开心吗。”林沐雨不解。

“少侠你有所不知了。”

刘布衣口若悬河起來:“这狼隼又名为龙隼,据说狼隼是数万年前的龙骑士祖先培育出來的物种,为了保持狼隼极强的敏锐与嗅觉,自小用龙晶的碎屑來喂养,所以狼隼的价值十分巨大,从來都是龙骑团豢养,我也只听说过帝国内的一位亲王曾经买过一只狼隼,就这么一只,花了七十万金币,足够半个小城吃上半年的钱。”

“不会吧。”林沐雨掂量了一下手里的狼隼,禁不住笑道:“沒有想到这玩意那么值钱,哼,也怪不得我,我警告过胡胤和李克,告诉他们别再跟着我了,既然他们敢派狼隼來,那就派吧,來多少,我们吃多少,怎么样啊布衣。”

刘布衣狂喜不已:“好,我晚上一定要多吃一点,这一天赶路消耗的体力实在太多了。”

“嗯。”

……

夜幕降临时,两个人只能在深山里宿营,林沐雨选择了一个依靠山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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