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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喜欢了,最讨厌的人(4 / 5)

疯病,发起病来见人就杀,纳了几个侧妃都死于非命,正经人家的姑娘没人敢嫁过去,太后也就断了这念头,今天机缘巧合,把这簪子赐给了她。

簪子是极好的,可惜簪头掉了一块小拇指甲大小的玉石,略显遗憾。关于宸王,莫明珠记忆中的信息不多,只知道是个很厉害、很传奇也很神秘的男人。

这男人曾风光无限,不过在她看来,倒挺惋惜。

宸王与当今皇帝一母同生,一个金銮殿里高高坐,坐享天下荣华富贵,更有美人成群、天天被人三跪九叩呼万岁;一个呢,被冠上个带煞不详的罪名,十二岁就被送上战场,血雨腥风,厮杀拼命,为金銮殿上的兄长日夜卖命,好不容易等到国泰民安不用打仗了,又染了一身疯病,人人惧怕、据而远之,现在还被禁在宫中,孤独一生。

可怜。

想到此处,莫明珠不由对太后的好感度降了几个档。偏心眼儿的父母,真是哪里都不少。这簪子上的缺憾,应当预示着他们母子之间缺失的亲情吧。

看了一会儿,莫明珠将簪子收好,放进怀中。宸王之事与她无关,无需多想,倒是刚才萧景凌……那反应,有点像是躲着她似的。奇怪……

莫明珠正想着,忽然轿撵一个猛震!莫明珠猝不及防,噗通摔了出来!

“哎哟……”

臀部剧痛。

“谁!谁撞了轿子!”莫明珠痛得简直不能忍,一喝,把正想笑的奴才都吓了一跳,怯生生的指那慌张的太监——

“是你?!”

那太监蓬头垢发,吓得六神无主,不过不是因为莫明珠,而是因为……

“快跑啊!宸王发病了,宸王发病要吃人了!”

太监连滚带爬的跑开,其余奴才闻言立刻吓破了胆,屁滚尿流一起跑开。眨眼间,只留下莫明珠在原地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

“这……怎么回事?”莫明珠眨眨眼,四顾,才发现自己正在一所荒芜的宫殿门口,上面写着——“倾城宫”。

此“倾城”,非彼“倾城”。常人说的,是佳人美貌倾城,而此处的倾城宫,却是来源于此宫主人的赫赫战功——

翻手之间,倾覆城池!倾,城。

宫殿名,是当今皇帝赐给战神弟弟宸王的,并亲笔提字。这事儿很出名,长安城里无不赞颂皇帝与宸王手足情深。

“这皇帝,要么脑子蠢,要么……”莫明珠低声自语,无声哼笑了声,“要么心太深,虚情假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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