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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万幸(3 / 4)

是后勤人员,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,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,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。

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,声音更冷,带着一股努力压制,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:“我提醒你,是五年前的八月份,八月十五,中秋佳节…那天夜里下了大雪,铺天盖地的雪。”

秦亚茹一怔,一下子就想了起来,她怎会不记得,那是她和爹爹,阿娘,大哥,三妹,还有…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。

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,喝了不少酒,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。

别的就罢了,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,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,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,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。

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,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,也十分喜爱这支笔,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,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。

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,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,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。

“那一日的事,你可还记得。”

“…当然记得,那天我好开心。”不知不觉,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,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,“我赢了大哥,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,不过到也正常,大哥本来就不像爹,相比于读书,更喜欢习武,就是读书,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,爹发现了,可气得厉害。”

宋朝重文轻武,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,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,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,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,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,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。

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,随即呢喃:“没有信?是了,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给你…你得到的那套笔墨纸砚在哪儿,难道你没有用过?”

秦亚茹沉默,闭上嘴,心口绞痛——当时父亲一定是对自己寄望很深,可自己呢?那时的她就是个陷入爱情的小女子,和天底下的傻女人都一样,愿意给心爱之人最好的一切,爹那支笔,是她心心念念的,但越是心爱之物,越要给最心爱的男人。

那支笔,她连碰都没舍得碰一下,就送给了陈文岳,秦亚茹咬牙,第二日那支笔就让陈文岳给弄丢了,当时陈文岳甚为沮丧,她也心疼,却还是强压着对爹爹的愧疚,宽慰了五郎许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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