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二章(3 / 4)
有她和贝贝的衣服做起来更快,有时候一个晚上就能各做一套出来。贝贝是很高兴,天天穿新衣服。她是女孩子,天生就喜欢新衣服,那就更不用说了,没想到问题却也处在这上面。
“那就这样,老二你叫上老三先去睡一觉,老五留一下。“
见老二走了,老五望向大哥,他知道大哥肯定是有事要嘱咐,“老五,明天早上六点你和老四带上苏晴去马家村,会有人接应的,你比老四心要细,好好看住人知道吗?”
老五点头,“知道了。”
又嘱咐了几句,看苏晴还没醒过来,便说道:“老五,你守夜,我也去躺一下,有什么情况喊一声,大家都可以听到。”
苏晴忍着难受一动不动,脑袋越来越沉了,要咳嗽的欲望不停冲击着喉咙,咬了咬舌尖,现在绝对不能出声,绑匪要带她去马家村,看看路上有没有机会。
其他人不敢说,叶家肯定会尽力救她,那突破点就是明天早上拿钱的时候,找到这里是迟早的事,要给他们留下线索才行。偷偷睁开一条缝,老五正侧对这她坐着,很警醒的样子,还得再等等,什么都不能做的时候人是最容易犯困的,现在应该不早了,越到凌晨越困。
老五没犯困,苏晴已经有点忍不住了,舌尖已经被她咬得麻木了,满嘴的血腥味。
好不容易看到老五的头开始一点一点,苏晴精神一振,不断的安慰自己再忍忍,再忍忍。
又过了二十来分钟,苏晴觉得差不多了,真开眼睛看哪个地方能留下点线索而不被发觉,这房窗开得很小,要是不开门的话光线应该会很暗,而且看他们的样子也不会开窗。
明天早上她一离开这里,剩下的那几个绑匪肯定也不会再来关注这个地方,那只要在离开之前不被发现就行了。
这应该是老房子,还没铺瓷砖的,是水泥地,用什么东西留字呢?房子里空空如也,不要说粉笔,石头都没一个,有些石头是可以在水泥地上写字的。
苏晴不敢动的太厉害,免得被发现了,左看右看都没有能写字的东西,怎么办?总不能用血写吧!哎?血?是啊,可以用血来写,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?可是手被反绑在后面了,怎么咬?
下意识的,绑在后面的手动了动,摸到一个隔手的地方,仔细感觉了下,应该是水泥,带一点尖锐的头,用点力的话要弄出点血应该没问题。
要出嘴唇以防露出声音,一狠心把右手的食指猛力往下按,不知道是不是脑袋昏的太厉害,十指连心明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