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部分(6 / 6)
,写文到现在,最爱的小攻就是将军,没有之一。
让窝们一起期待将军跟小默的再次重逢~!期待他们的美好将来~!!!
总共十一卷,前两卷只是草稿,可以去掉,而且里面出现的人也不是小攻之一。
再次强调一点,并不是每卷里面提枪的都是小攻。
只有真正爱上小默的才是小攻之一,例如将军。
皮了个埃斯:怕有人看不懂,这里解释一下,沈默那一枪是要给暗中对将军开枪的杀手,但是忠心的士兵以为他想杀将军,冲动之下,子弹就出去了。
再皮了个埃斯: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,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。
再再皮了个埃斯: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,他打算做好事,让沈默赶过去,两人一起死在那里。
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,他活着,太痛苦。
啊哈哈哈,每卷都不会有番外,乃们猜是为什么【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...
有人嫌进度慢,有人嫌进度快,噜啦啦,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【摊手,满足不了所有人
☆、卷四
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,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,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。
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,残阳如血,孤寂荒凉。
“嗷---”
一声狼啸冲入耳膜,沈默神色一紧,他僵着脖子侧头,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。
“叮,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《大风起,菊花黄》,任务,在乌力罕.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,与他行夫妻之事,协助物品,菊花灵三颗,顶级蒙汗药一包,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,随想随到。”
“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。”在脑中冷静询问,沈默不敢动,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。
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,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。
“叮,阿呆,年龄15,天朝人氏,父母经商,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,遭遇罕见沙尘暴,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,在狼群长大......”
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,他得出几点信息。
一,这副身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