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、第七十五章:锋芒大盛(4 / 9)
读过什么律法,她一个妇道人家,没事研读什么律法啊,相夫教子便足够她打发时间的了,只是如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后辈质疑,她的面子多多少少有点挂不住。
见文老太君脸色难看地望着她,火绯月唇角微勾,从纳戒中取出一本书,一看封面,众人全都惊呆了,那居然是他们瞭月国的律法。
文夫人看得眼睛都发直了,她的媳妇,居然随身带着瞭月国的律法,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啊,巾帼不让须眉,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这位新媳妇了,就算不要儿子,她也不能不要这么好的媳妇。
火绯月将律法轻轻一挥,唇角微扬地轻声笑道:“根据瞭月国的律法记载,男子外出三年以上,或者男子染有重疾,方可用公鸡代替该名男子拜堂,文老爷,文老太君,文天佑如今就在这京城之中,何来外出三年之说?而且据闻他也没有染上什么重疾才对,所以,文家,是没有那个资格用公鸡来代替他的。”
火绯月此言一出,所有人皆目露震撼,他们没有想到,一个女子,居然将律法研究得那么透彻,有些正在考取司法类官职的学子更是一脸的激动,纷纷从自己的纳戒中取出随身携带的律法书,一查之下,发现火绯月说得分毫不差,瞭月国的百姓们,对火绯月的崇拜与钦佩更深了。
这么美丽高贵聪慧优雅的女子,若是文相执意不想娶的话,那他们就算卯足了劲也要迎娶进门啊。瞭月国的未婚男子一个个皆摩拳擦掌,恨不得今天的新郎是自己。
当一本厚厚的律法书递到文老爷的手中时,他翻开一看,发现火绯月说得句句在理,他轻叹一声,将律法书合上,转身坐回到自己的主位上,虎眸望向火绯月道:“公主殿下,想必你也已经听说了,天佑他……不懂事,咱们一时半会儿也拉不回他,如果不用公鸡替代天佑拜堂的话,那……”
“既然如此,那就不必拜堂了,我从千里之外的北岳国赶来,一路颠簸,累了,不知道我的房间在哪里?你们派个人带我回房休息便可。”火绯月淡淡地道,一点都没有因为新郎的缺席而难过质问,仿佛就跟在自家后院散步似的,神情自若。
文老爷见状松了一口气,之前见火绯月满脸怒容地将那只公鸡给杀了,他还以为火绯月接下去会大哭大闹地要求他们将文天佑给拖回家,此时见火绯月居然毫不在意文天佑的事情,也算是通情达理了,这件事情确实是他们文家理亏在先,若是对方抓住这件事情不放一定要追究到底的话,他们也是无话可说的。
“既然公主殿下累了,那自然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