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七章 人肉寿司(3 / 5)
那人杀人的动机,其实也是用来害于水和于明琪。
为什么要害于水和于明琪?
我想了想。
想到了那句话“万恶‘淫’为首,‘色’字头上一把刀”,这说明,于水和于明琪,做下了一件关于“‘色’”的恶事。
他们是不是睡了什么‘女’人,得罪了人呢?
我开始有些眉目了。
这时候,韩莉给我打了一个电话。
“喂!”我接了韩莉的电话。
韩莉问我:水子,我刚查清楚了,于水这人,‘毛’病很大。
“比如说。”我问韩莉。
韩莉说:于水这个人,有黑社会的‘性’质,开了一家小演艺公司,公司不大,但做事风格却特别霸道,据公安局的档案,曾经,于水还杀过人。
“杀过人?”我问韩莉:他杀了人,怎么没偿命,怎么还好端端的出现在ktv里面?你们警察也太明慧了吧?是不是收了于水的保护费?
韩莉连忙说不是,他说于水在四五年前,杀了一个和他作对的人,在地下势力里,立威了。
当时警方接到了报案,逮住了这个家伙,可惜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,他在法院里,给法院出示了一张“间歇‘性’神经病”的诊断报告。
我草,我听到这儿,就知道怎么回事了。
按照刑法的规定间歇‘性’神经病,只要证明是在神经病发作的时间里,犯下了刑事案件,可以减免刑事处罚,这个减免力度,还是很大的。
至于那么多证人,证明凶手杀人的前一刻‘精’神状态良好,不管用那人是间歇‘性’的,杀人前没发病,杀人的时候发病了。
韩莉说于水那次,被判刑五年,不过,于明琪不断‘’钱,最终让于水只在牢房里面住了两年,就被放出来了。
我听了,不禁冷笑。
这一家的堂兄弟,果然各个是“好汉”啊,一个是个恶棍,一个是一人渣加怂包。
韩莉说:于水除了热衷于逞强斗狠之外,他最大的爱好,就是出入各大会所,对了,在于水出事的时候,包间里面只有一个‘女’人。
“是吗?”我问韩莉:那‘女’人,你们查清楚了吗?什么身份?
“是于明琪经纪人的老婆,叫木阳子。”韩莉说。
我一听,这‘女’人是于明琪经纪人的老婆?
韩莉又说:对了,我们检查了于水的手机,从手机里面,发现了一张于明琪、于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