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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1.1(2 / 3)

年级时起竟常常想不起他在哪,或者他现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。而外祖父母——父亲那边的早已去世,母亲那边则是有等于没有,我从未见过他们。至于秦煜明,除了父亲去世的那段时间,我们之间几乎不曾谈过任何有关那个形同虚设的家的事情——所以我也不懂得他对于父母的看法。

不过确实是不需要我们的看法的,现在父亲已经去世,母亲也早已再婚,与一法国人,我高中毕业时她突然宣布她要跟某个法国富商去法国,两人迅速结婚,而留我一人在加州读完大学——从那之后便没再见过面,即使电话也极少有。我只知道她又冒着47岁高龄产妇的危险生了对龙凤胎,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模样,只在当时打过电话庆贺过,话不超过十句,彼时我大三,兴许是新生儿的降临令她心情愉悦,她罕见地问了我将来要做什么。我当时正好在酒吧偶然认识一个名叫Charlie的设计师,他邀我去当他新秀的模特。

我当时没经过脑子,脱口而出了要去当模特,纵使当时我还没决定。她语气却极为平淡,那就去呗。很快便挂断电话。我想她一定不记得我大学主修心理学。

我至今不知道当时的决定是否包含了母亲的因素,也不知那个决定做得对不对——总之我是去了。

后来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Charlie的模特,他找我走开场,时常想要为我量身定制——那时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应该是从未想过。但也没有拒绝过,毕竟他也算好意。

直到后来,在一场秀后去酒吧,遇上了同在那里喝酒的秦煜明。

那是我们自从父母离婚后,第一次相遇。

久别的兄弟竟是在异国酒吧重逢。这样回想起来,有种诡异的荒诞感。我不会说这是命中注定的邂逅,那也未免太过矫情,但确实令我十分惊讶。我从未想过他这样冷淡,好似对周遭一切都浑不在意的人,会成为一个名摄影师。

彼时我身边坐着那时在秀上认识的一个金发男人,我看到秦煜明时,那个金发鬼佬的手已经伸到我的裤裆里乱摸,而我竟愣住,眼睛牢牢钉在那个在吧台边,面前放着一杯酒,独自抽烟的黑衣男人身上。

那时我实在庆幸秦煜明没有看到我,毕竟不管是谁,几年后再看到自己的亲弟弟正被一个男人乱摸,心脏都不会好受。之后发生很多事,我却从未向他提起过,那其实是我在那么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他。

而不是后来两人一起在吧台喝酒的那次。

秦煜明回来的时候,我还在沙发上发呆,电视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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