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千零一十章 魏宁生与刘天明有矛盾(3 / 4)
曾经对此事批示过有关,周良臣觉得此事比较重要,便做了深入的了解。对于秘书人员的这份政治敏感性,柳俊还是比较肯定的。
得到柳俊的鼓励,周良臣略略有点兴奋。不过很快就将这股兴奋之情强压了下去,进一步端正了坐姿,继续汇报。
“八六年四海贸易公司与百岛市经贸委脱钩之后,独立经营了一段时间,后来再次挂靠到经贸委的名下,是在八八年吧。九一年的时候,百岛市发布了一个任命文件,任命张万忠为百岛市经贸委副主任,享受副处级待遇。这个任命,到九六年才撤销。当时,张万忠已经当选为百岛市政协的副主席,私营企业家协会的副会长。
”
周良臣说的这个情况,倒也不是百岛市独有,更不是张万忠一个人破例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,各种所有制的经济体蓬勃发展,但相关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,对于各种经济实体的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。而且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干部群众,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,对于个体经营者和私营公司严重不信任,只相信国营企业。为了方便经营,也为了规避有关的法律风险,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纷纷挂靠国家单位,给自己找一个“保护伞”。
很多个体经营者通过这种挂靠,加上一些私下运作的手段,被挂靠单位授予官职的情况并不鲜见。因为几千年官本位思想的影响,我们的国人,大多数都希望自己头上有一顶乌纱帽的。
“四海公司真正和百岛市经贸委脱钩,是在九八年。完全独立出去,更名为四海国际集团。张万忠是董事长兼总裁。零四年,四海集团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,这个时候,有关四海集团产权的争论就开始爆发了。百岛市商业局认为,四海集团应该是属于国家的资产,不是张万忠私人的产业。理由就是四海集团的初始资本金,是由百岛市经贸委提供的,四海集团理应是经贸委下属的企业。张万忠是经贸委的干部,被委派管理四海集团而已。四海集团应该收归国有,由商业局负责管理。商业局还另外任命了四海集团的董事长和总经理,要求接管四海集团的所有业务。张万忠不承认四海集团是国有企业,认为他早已经归还了百岛市经贸委的开办资金,还另外赠送了两台小车作为答谢,四海集团已经完全和经贸委脱钩,后来只是挂靠,也上交了管理费。四海集团的产权是很清楚明晰的。这个事情,一直从百岛市闹到了省里。魏省长比较认同张万忠的意见,但是刘天明省长却认为百岛市商业局的意见有道理,为了这个事情,一直存在争论。后来在常委会上都提出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