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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兰茨与西蒙是这部小说的梦想家。与弗兰茨不同,西蒙从不喜欢他的母亲,从孩提时代起,他就在寻找父亲。他愿意相信父亲是某种非义的牺牲品,并以此解释父亲后来施加与他的不义。他从不生父亲的气,从不愿意与那位不断中伤父亲的母亲有什么联合行动。

他在母亲身边一直住到十八岁,完成了中专学业,随后去布拉格续大学。那时的托马斯是个擦洗工。西蒙常常一等几个小时,想撞见托马斯,但托马斯从未停下步来跟他说说话。

他与那位大下巴编辑混在一起,唯一原因就是编辑的命运使他想起了父亲。那编辑从未听说过托马斯,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早已给忘了。是西蒙向他谈到这篇文章,求他去劝说托马斯在请愿书上签名。编辑同意了,因为他希望为这个他喜欢的孩子做点好事。

无论什么时候,西蒙回想起他与父亲见面的那一天,就为自己当时的怯场而羞愧。父亲不可能喜欢他,在他这一方面,他喜欢父亲。他记得他们的每一句话,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看出这些话是何等正确。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是:“惩罚自己不知道做了些什么的人是残暴的。”当女朋友的叔叔把一本圣经交到他手,耶稣的一句话特别震动了他:“原谅他们,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。”他知道父亲是无宗教信仰者,但从这两段相似的话中,他看到了一种暗示:父亲同意他选定的道路。

大约在他下农村的第三年,他收到了一封托马斯的信,邀请他去看看。他们的聚会是友好的,西蒙感到轻松,一点也不结巴。他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互相并不十分了解。约四个月之后,他收到一份电报,说托马斯与妻子丧生在一辆货车之下。

大约就在那个时候,他听说父亲以前的一位情妇住在法国,并找到了她的地址。他极其需要想象中的眼睛追随着自己的生命,于是间或给她写一些长长的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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